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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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娇奴承了他娘的盛世美颜,春娘子在他一岁时,便已决定好了他未来要走的路。

世上有圣人君子,也有那心思肮脏不堪的人,在娇奴五岁时,偶然间听到了春娘子和一大腹便便的秃头男的私话。

“这娇奴是越长越美了,以后的风华,就算是以前的媚媚估计也比之不得啊!”

春娘子娇笑道:“你家主子等不及了?”

那秃头男发出阵阵让人极不舒服的笑声,“一千两黄金,过两日府上收拾好,我便来接人,主子的意思是住在你这儿,说不准哪日便没了清白,还是先抬回府里的好。”

春娘子喜笑颜开,“行行行,我定给你家主子看好了。”

娇奴愣在了原地,悄悄转身离开,内心挣扎不已,他本以为他还有八九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筹备离开的。

娇奴回到屋子里,心下想了一圈儿的人,却是想不到一个人来帮他的,便是他自已的亲娘,怕是只会嫌他价儿卖的低了。

咬了咬牙,娇奴趁着夜色,从他偷偷挖好的狗洞跑了出来,却不想没多久便被发现,好在,他遇到了他一生的贵人。

被恩公搭救后,他被黑家夫妇收了做干哥儿,从此不必夜夜不得安眠,时时担心被人掳了去。

恩公没有留下名字,等黑家夫妇想要给他换新名时,他开口道:“干爹干娘,我想姓顾。”

黑家夫妇相视一眼,心里明白娇奴为何要取顾姓,两人笑了笑,没有阻拦。

黑家大公子黑风在一旁乐道:“顾姓好啊,听着便比姓黑好听些。”

得了他爹的一记白眼,就这样,娇奴给自已取了姓,黑风夫妇给他取了名,为云卿。

顾云卿从小虽在泥潭里长大,但春娘子为了把他卖上个好价钱,琴棋书画都请了夫子来教。

到了黑家,黑风夫妇更是对他疼爱有加,要风不给雨。

顾云卿一日日长大,出落的越发动人,可以说美貌名动无名镇,黑家的门槛快要被镇上的媒婆给踏破了。

其中最数孙家的公子追的最紧,日日都要送来许多好东西与他。

随着年纪越来越大,顾云卿骨子里对于金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,他对于情爱一事,本能的排斥,但对于赚钱却是乐此不疲。

孙公子投其所好,为了能多和美人见面,时不时便拿做生意的幌子约他出来,给顾云卿的生意添了不少的砖瓦。

“看来过不了多久,咱们就能有儿婿了。”

“这孙公子名声还行,我与他爹在生意上有些来往,若是卿哥儿嫁去他们家,倒也是个好去处。”

前来给爹娘问安的黑风刚到门口,便听到了爹娘的这一番谈话,心中似有风暴席卷而过。

等顾云卿和孙公子聊完生意回家,便看到他的小院凉亭的石凳上坐着一面色沉郁的汉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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